关于发布2026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预通知
点击次数:100 发布时间:2026-02-26 08:32:36


各县(市、区)科技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经济发展部、嘉兴港区经济发展部、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市科技创新发展,激发各类创新主体和科研人员的创新活力,结合年度工作安排,现正式发布2026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通知,请各单位和申报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合理选择项目类别做好申报准备。具体通知如下:

一、重大科技计划

前沿科技攻关专项围绕战略性、基础性、前瞻性重大科学技术问题攻关需要采取主动设计、企业定题等方式展有组织的科研。

(1)支持对象:主要支持全球研发中心(总部型研发中心)的建设依托单位。

2申报要求:全球研发中心(总部型研发中心)建设依托单位自筹经费一般不得低于财政补助资金的3倍。

3)支持政策:单个项目一般给予500万元财政资金补助

4预计申报时间:20262

5)联系处室:高新处,联系电话:82159816

   【新型研发机构创新引导专项针对我市企业技术攻关需求和科技成果转化需求,提供技术开发服务和验证转化支撑

1)支持对象:财政支持的重点新型研发机构(创新载体)。

2支持政策:单个项目一般给予最高500万元财政资金补助。

3预计申报时间:根据专项具体申报通知。

4)联系处室:成果处,联系电话:82159813

二、重点科技计划

【产业发展攻关专项】聚焦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布局建设未来产业三个方向,围绕破解关键领域卡脖子难题,开展技术攻关。

1)支持对象:主要支持建有相关领域以上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科技创新平台的企业。

2)申报要求:项目承担单位自筹经费一般不得低于财政补助资金的3

3)支持政策:单个项目一般给予100万元财政资金补助。

4预计申报时间:20262

5)联系处室:高新处联系电话:82159816

【技术创新研究专项】聚焦重点技术创新领域,围绕企业需求,聚焦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等开展技术创新活动。

1)支持对象:主要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

2)申报要求:项目承担单位联合企业开展科研攻关,自筹经费一般不得低于财政补助资金

3)支持政策:单个项目一般给予50-100万元财政资金补助

4预计申报时间:20263月上旬。

5)联系处室:规划处  联系电话:82159860

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聚焦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开展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应用推广及产业化

1)支持对象:主要支持·在嘉兴创新创业大赛落地项目

2)申报要求:项目承担单位自筹经费一般不得低于财政补助资金的50%

3)支持政策:单个项目一般给予50-100万元财政资金补助

4预计申报时间:20262

5)联系处室:高新处联系电话:82159816

三、应用基础研究计划

【公益性研究专项】聚焦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共性问题以及优势学科发展方向开展探索性研究

1)支持对象:主要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

2)申报要求:项目需自筹经费开展

3预计申报时间:20262

4)联系处室:规划处  联系电话:82159860

概念验证专项】聚焦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对早期具备产业化潜力的科创项目实施技术可行性验证和商业化、市场化验证,推动科技成果验证转化产业化。

1)支持对象:市级及以上管理的概念验证中心、科技成果转化专业基地引进培育的初创团队项目。

2)支持政策:单个项目一般给予30万元财政资金补助。

3预计申报时间:实行常态化申报一般每季度集中受理一次。

4)联系处室:成果处,联系电话:82159813

【软科学研究专项】围绕科技创新相关的战略规划、政策法规、改革创新、产业创新、重大任务等方面,开展专题研究。

1)支持对象:面向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高端智库等

2)申报要求:专项分为财政资助和自筹两个类别

3)支持政策:财政资助单个一般项目、重点项目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财政资金补助。

4预计申报时间:20263上旬。

5)联系处室:规划处  联系电话:82159860

四、协同联动计划。

联动实施专项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县(市、区)科技部门组织实施择优提出的科技项目。

1)支持政策:上升为市科技计划项目

2预计申报时间:根据专项具体申报通知。

3)联系处室:规划  联系电话:82159860

、其他要求

1.申报基本条件

1申报单位为具备实施项目的工作基础和条件,有健全的科研和财务管理等制度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

2项目负责人在相关领域或专业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或技术优势,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项目组成员结构合理。

3申报单位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且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4申报单位和项目组成员信用及科研诚信状况良好。5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且项目

实施期间不得调离或辞去工作职位,如非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应由申报单位出具赋予其管理项目实施的授权书或相关的协议书。

2.项目申报限制

1同一项目或内容类同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不同专项。

2项目承担单位为企业的,一般不超过2项在研项目同一企业每年只能申报1市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另有明确的除外)

3项目负责人已承担市科技计划项目尚未完成的,不得申报;同一项目负责人每年只能申报1项市科技计划项目。

3.项目具体申报条件、申报时间等,请留意各专项具体申报通知。

 

嘉兴市科学技术局

2026 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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